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命令
授予王玉文王志强姜超成“共和国卫士”荣誉称号
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
一、授予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总队一支队卫生队化验员王玉文同志“共和国卫士”荣誉称号;
二、授予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总队司令部内卫处副处长王志强同志“共和国卫士”荣誉称号;
三、授予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总队5支队8中队中队长姜超成同志“共和国卫士”荣誉称号。
王玉文、王志强、姜超成同志在平息首都反革命暴乱斗争中,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英勇顽强,恪尽职守,表现了高度的政治觉悟、坚强的组织纪律性和为祖国为人民勇于献身的崇高品德,为捍卫党的领导,捍卫社会主义制度,捍卫人民共和国做出了突出贡献,是全军和武警部队广大指战员学习的楷模。国务院、中央军委号召全军和武警部队官兵要以他们为榜样,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理直气壮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旗帜鲜明地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坚定不移地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扎扎实实加强部队全面建设,圆满完成各项任务,为把我国的改革和建设事业继续推向前进而努力奋斗!
国务院总理 李鹏
中央军委主席 邓小平
1989年9月22日
八九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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