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玛在《天安门》制作过程中采访了许多当事人,将他们事后的自述用在影片里。但她采访柴玲的要求被后者拒绝。于是影片中采用了柴玲在运动期间(1989年5月28日)通过美国学生金培力的帮助制作的“最后的话”录像带。这一录像带包括了柴玲当时“期待流血”但自己“作为个人,我愿意求生下去”的思想状态,为这位学生领袖的形象加上了一层不协调的色彩。
在多年的沉默之后,柴玲于2007年通过她的公司“尖子班”在美国马萨诸塞州一个法庭上控告《天安门》的制作公司“长弓”。她的诉状包括两个部分:其一是《天安门》网站上有包含对柴玲和尖子班负面内容的文章,损害了她和公司的名誉;其二是《天安门》网站上介绍柴玲现状的网页里采用了“尖子班”作为提示搜索引擎的关键词之一,使得该网页出现在搜索“尖子班”的结果中,侵犯了尖子班公司的商标权。
不出所料的是,关于诽谤的指控很快就被法庭于2008年8月直接驳回。但商标权的问题因为比较有技术性,法庭允许其进入诉讼过程。
长弓公司觉得柴玲控诉商标权的实际目的是凭借其背后的经济实力通过缠讼手段来达到让他们关闭网站甚至收回电影的目的。他们把这一诉讼看作是对言论自由的直接挑战。他们在网上的呼吁得到了众多中外知识分子的支持签名,包括来自中国大陆的阿城、艾未未、廖亦武等人。
另一方面,柴玲的前夫封从德组织了一批1989年学生运动的领袖和学生以运动的“幸存者、参与者和支持者”名义针锋相对地发表了一封“为六四正名”的公开信。该信指责制片人“在影片中使用选择性的引述与诠释及错误的翻译”和“断章取义”。除封从德之外,在这封信上签名的还有方政、张健、熊焱、周封锁、程真、郑义等人。
就在柴玲正在挪威参加诺贝尔和平奖颁发仪式的这个星期,麻州法庭终于做出裁决,认为柴玲的商标权诉讼不具备证据支持。
1 comment:
封从德的公开信是否以“为六四正名”名义发出,有可商榷之处,因为虽然公开信的签名页(http://www.64memo.com/sign/?L=1)的 title 是“为六四正名”并预选签公开信,很明显有诱导性,诱导一些本想签“为六四正名”的人去签这页,但毕竟“为六四正名”是另一个签名。
其实封从德发出公开信不久,卡玛已回应(虽然公开信刚发出时卡玛正在北京照顾患病的母亲而未能回应,但最迟在七月已回应,因为七月中已有转载),基本上已全面回应封从德的公开信,封从德至今未有回应。
虽然封从德口称影片“错误的翻译”,但公开信的英译本却露了馅,曝露了其实他也认为“期待”的主要意思是“wait for”。毕竟他也是中国人,不可能不知“期待”基本上与“期望”是同意词(“期待”本来就是“期望等待”的简略词),估计他起草时说漏了口,到再检查时作出修改,但忘记改英译本,故出现中英文版本不同的现象(封从德说谎穿崩)。
另外,他说影片让观众得出以为柴玲自己“逃跑了”的印象(注意:两次都有“了”,亦即说电影造出来的效果是柴玲在行动上已逃跑了),十分离谱,因为影片在那次录像结束后她准备“离开北京,转入地下”后仅半分钟便有柴玲改变主意而留下,而且往后还有数次。以封从德对影片如数家珍,不可能有这样大的误判。有这样大的错误,除了他有意撒谎外,还有什么其他可能?(封从德诋毁记录片《天安门》的弥天大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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